1、厥证的病名首见于《内经》,但不同篇章中其含义各异(不同名称大约有30种),概之有四:以暴死为厥: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血之与气,并走于上,则为大厥,厥则暴死。”以四末逆冷为厥。以气血逆乱病机为厥。以病情严重者为厥。
《内经》对厥证的病机认为是气机逆乱、气血运行悖逆所致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:“大怒则形气绝,而血菀于上,使人薄厥。”《素问·厥论》:“阳气衰于下,则为寒厥;阴气衰于下,则为热厥。”
2、仲景论厥,承袭了《内经》中手足厥冷为厥的论点,且以外感发厥为主,认为寒厥与热厥的病机为阴阳失去相对平衡,不能顺接的结果。“凡厥者,阴阳气不相顺接,便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者是也‘。并创四逆汤、通脉四逆汤、当归四逆汤等厥证的代表方。
3、宋金元时代,皆宗仲景之说,所论以外感发厥,四肢逆冷为主。
4、明清以来,区分了外感发厥与内伤杂病厥证。张景岳总结明代以前对厥证的认识,认为厥证的含义有两个方面:在《内经》和《伤寒论》中则为手足逆冷,故分为寒厥、热厥、阴厥、阳厥,发生于杂病中则为突然昏倒,故分为气、血、痰、酒、色之厥。
5、分类:
(1)《内经》有大厥、薄厥(多指中风病)、热厥、寒厥之称。如“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,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。”
(2)《金贵要略》分外感、内伤两大类。《医学入门·外感寒暑》明确区分为外感发厥与内伤杂病厥证。
(3)元张子和《儒门事亲》将昏厥分为尸厥、痰厥、酒厥、气厥、风厥等
(4)清代医家予以总结、完善,提出了气、血、痰、食、暑、尸、酒、蛔等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