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胚胎发育异常造成的小产,是可以预防的。首先,对于有过流产史的夫妇,应及时到医院检查,查清引起流产的原因,无论是夫妇哪一方有问题,都应及时治疗,治愈后再要孩子。
如果是患有慢性病的人,应在怀孕前积极治愈疾病,即使怀孕后仍要在医生的监护下,观察胎儿发育情况。如医生嘱不宜怀孕, 应采取避孕或中止妊娠等措施。
已经怀孕的妇女,要避免接触有害化学物质,如苯、砷、汞、放射线等。怀孕早期应少到公共场所去,预防病毒感染,如果孕妇患了病,要及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治疗,不可自己随便用药。
此外,妊娠的最初三个月不要同房,亦不要过于精神紧张或情绪激动,注意饮食,注意休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