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医学学科。用中药来治疗疾病是中医学最为特色、最为主要、最为传统的治病方式之一。古往今来,中医临证都努力做到“立法严明、药无虚用、辨之得当、效如桴鼓”。所以说,“理、法、方、药”是中医治疗疾病的关键所在,也是中医师业务能力最基本的体现。
“理”在于“清”。“理”就是医理,即生理、病理。对于一个具体病人来讲,就是发病机制。任何一个病都有病因,如六淫、饮食、情志、外伤等致病因素导致机体相应的病理反应,从而导致人体发病。中医通过“望、闻、问、切”四诊及现代医学辅助仪器检查手段,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相应的分析综合,“识体质、辨病、辨证”,从而做出相应的医学诊断。
“法”在于“明”。“法”就是治则、治法。“法”是在医生摸清楚了病人发病机理以后采取的相应治疗办法。常见的基本治法是“汗、吐、下、和、温、清、消、补”八种。常言道:“百法之中,八法俱焉。”
“方”在于“准”。“方”就是方药,它是治病的武器。只有“治法”明确了,“方药”才能选用恰当。常用的“方药”来自于经方、时方、民间验方等。
“药”在于“精”。“药”就是医生根据所选“方”进行相应的灵活化裁后,所开具的详细药味、剂量,遵循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的组方原则。
一个中医医案里面一般都蕴藏着一个医生治病的思路,也是其运用“理、法、方、药”能力的体现。如果一名中医师能在“理、法、方、药”四个关键环节,做到“理清、法明、方准、药精”,离“效如桴鼓”就不会太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