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病是指疾病的发生过程,即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和正气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,标志着人体已由健康状态转化为病理状态。《内经》的发病观主要有邪气发病说、正气为本说、两虚相得说和因加而发说等。以下分别论述之。
邪气发病说
《内经》认为,邪气侵入人体是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。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是自然界四时的气候变化,但其异常变化,如气候的太过或不及,超过人体的适应能力,则成为致病因素。《素问·金匮真言论》云:“八风发邪,以为经风,触五脏,邪气发病。”指出凡病多为邪气所致,邪气触冒五脏,侵袭人体是发病的基本条件。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亦云:“夫百病之始生也,皆生于风雨寒暑,清湿喜怒。”说明邪气侵入人体是发病的前提,还指出邪气有外感与内伤之不同,如风雨寒暑和清湿,皆属于外来的致病邪气,而以喜怒,代指七情内伤致病因素,也说明了致病邪气的多样性。
邪气的种类、性质和微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发病的表现、特点(病性、病位)和轻重缓急。《灵枢·岁露论》云:“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,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。”《素问·刺禁论》云:“气盛身寒,得之伤寒;气虚身热,得之伤暑。”说明邪气不同,致病的临床表现各异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云:“故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;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于六腑;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。”《素问·太阴阳明论》云:“伤于风者,上先受之;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。”提示邪气种类不同,致病的部位也不同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云:“有一脉生数十病者,或痛或痈,或热或寒,或痒或痹或不仁,变化无穷……此皆邪气之所生也。”表明邪气的微甚、浅深导致病证种类有别、病情轻重不等。
此外,疫疠之邪致病与一般邪气有明显不同,以具有传染性为特点,人群之间易于相互传染,且发病者症状往往具有相似性,如《素问遗篇·刺法论》所云:“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无问大小,病状相似。”
正气为本说
虽然发病离不开邪气侵害,但《内经》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正气的强弱才是发病的决定性因素,起着主导作用。正气强则胜邪,邪气被抑制,或者被祛除,则不发病;反之,正气虚弱不胜邪气,则邪气得以侵入人体,引发疾病。《素问遗篇·刺法论》云:“正气存内,邪气可干。”指出人体正气旺盛,抗御邪气的能力强,则邪气难以侵入人体。可见,人体是否发病,主要取决于正气的盛衰,而邪的微甚则起着相对次要的作用。
《内经》正气为本的发病观具体表现为:首先,正气不足或失调是邪气侵入或内生的前提,如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云: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。”其次,正气不虚,便能对邪气抑制、驱逐乃至消灭,从而使邪气不能发病,如《素问·金匮真言论》所云“藏于精者,春不病温”。再次,即是邪正相搏导致发病,正气较强则发病必缓而轻,正气较弱则发病必急而重,如《灵枢·病传》云“正气横倾,淫邪泮衍,血脉传溜,大气入脏,腹痛下淫,可以致死,不可以致生”。表明正气衰弱,必然导致邪气猖獗,深入内脏,发病严重而预后不良。
两虚相得说
《内经》认为,人体发病并非邪气一方的作用,而是正气不足与邪气侵袭共同作用的结果。正如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所云:“此必因虚邪之风,与其身形,两虚相得,乃克其形。两实相逢,众人肉坚。”“两虚”,指自然界异常的气候(“虚风”)和人体正虚;“两实”,指自然界正常的气候(“实风”)和人体正气充实。也就是说,并非正邪相争的任何状况都会发病。如果邪气弱而正气强,就更不会发病。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所说:“正风者,其中人也浅,合而自去,其气来柔弱,不能胜真气,故自去。”如果邪气虽强而正气不弱,正能胜邪,不会发病,即“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,盖无虚,故邪不能独伤人”(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)。如果邪气相对较强而正气相对较弱,邪正力量对比达到或超过了足以引起发病的程度,就会 “两虚相得,乃客其形”而发病。
这里有个“虚风”和“实风”的概念需要清楚,《灵枢·九宫八风》云:“风从其所居之乡来为实风,主生,长养万物。从其冲后来为虚风,伤人者也,主杀,主害者也。谨候虚风而避之,故圣人曰避虚邪之道,如避矢石然,邪弗能害,此之谓也。”张介宾注云:“冲者,对冲也;后者,言其来之远,远则气盛也。”可见,“实风”属于当至而至的自然界正常气候,而“虚风”则属非时之令的反季节气候,极易成为伤人致病的邪气。
因加而发说
《内经》中所论述的“因加而发”是指人体感受邪气之后,由于病邪未亢盛到可以发病,而正气亦未强大能祛除病邪的程度,二者处于某种水平上的暂时平衡状态,而邪气存留于体内,一旦某种条件或诱因使病邪增强或使正气减弱,上述平衡打破则发病。正如《灵枢·贼风》所云:“此皆尝有所伤于湿气,藏于血脉之中,分肉之间,久留而不去;若有所堕坠,恶血在内而不去。卒然喜怒不节,饮食不适,寒温不时,腠理闭而不通,其开而遇风寒……虽不遇贼风邪气,必有因加而发焉。”指出所谓“因加而发”,就是故邪(湿或瘀血之类)内伏加上新邪(情志、饮食、寒温失宜等)而发病,通常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新邪作为直接诱因,启动、激发、助长了伏邪而发病;一是新邪作为间接诱因,损伤了人体的正气,改变了正邪力量的对比,为伏邪的发病创造了有利条件。这里的新邪,实指那些轻微的情绪变化、饮食失调、气候的寒温变化等,这些因素可以引起人体气血运行的波动,但在人体体内没有故邪的情况下,尚不足以单独致病,从而也解释了某些病症的发生与所受邪气不符的原因。后世温病学在此基础上形成了“伏气温病”理论,可谓是对“因加而发”的进一步发展。
此外,“因加而发”告诉我们所谓的健康和疾病痊愈者并不等于没有伏邪,疾病的发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,提醒我们要注意养生防病,应通过顺应自然、调节情志、谨和五味、运动锻炼等各种方法使体内的正气充足、伏邪减弱或消除。
《内经》的发病观尚有“生病起于过用”、“百病生于气”及体质与发病等,这里不一一详述。总之,《内经》对发病的认识,提示我们在临证时,必须对患者的病史进行详尽的探询,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仔细的鉴别,明确诊断,达到治病求本,治愈疾病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