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邪,即药误用而变为邪。药本治病之用,“良医以活人”,而庸医以之误人、害人,致使救人之药变为害人之邪。药之为邪,非药之过,乃医之错。有谚云“物无喜恶,过则为灾”,正可说明药之无辜和医之责任。
《儒门事亲·十形三疗·痿》中记载:“宛丘营军校三人,皆病痿,积年不瘥。腰以下肿痛不举,遍身疮赤,两目昏暗,唇干舌燥,求疗于戴人,戴人欲投泻剂,二人不从,为他医温补之药所惑,皆死。其同疾有宋子玉者,曰:彼已热死,我其改之。敬邀戴人,戴人曰:公之疾,服热药久矣,先去其药邪,然后及病邪,可下三百行。”攻邪大家张子和在此强调了“药邪”,将其与内因、外因、不内外因导致的病邪并列起来,为用药误治导致疾病加重的这类特别的致病因素起到了正名的作用。
如今社会,药邪为害越来越重,不仅化学药物如此,其他物理治疗、天然药物也因为不恰当地应用而纷纷步其后尘。《儒门事亲》中讲的药邪是因“服热药久”而致。而在治疗银屑病的实践中更多见到的是误用寒凉药物(包括化学药物中的消炎药)导致的药邪。这与目前多数医者遵从前辈观点,认为此病属“血热”、“炎症”有关。殊不知时过境迁,自然环境、医疗常规、生活习惯等的变化均可带来疾病证候谱的改变。临证切不可拘泥于刻板、简单的证候分型,“活泼泼地”,随机应变才可应对万千变化的病与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