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触性皮炎是因接触某一致敏物质引起的皮肤炎症:皮疹局限于某一特定部位并常有清晰、明确的边界。
接触的物质通过一种或两种机制引起皮肤炎症:刺激(刺激性接触性皮炎)或变态反应(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)。即使刺激性很小的肥皂、去污剂和某些金属频繁接触后也可能引起对皮肤的刺激。有时反复暴露,甚至是水,干燥后也可刺激皮肤。强刺激剂如酸、碱(如排水管除垢剂)和某些有机溶剂(如指甲光洁剂中的丙酮)能在几分钟内引起皮肤改变。
对变态反应,首次暴露于致敏物质(有时最初几次暴露)不会引起反应,以后暴露可在4~24小时内引起瘙痒和皮炎。有时人们使用某一物质(或暴露于某一物质)几年都未出现问题,后来突然发生变态反应。甚至使用治疗皮炎的软膏、霜剂和洗剂也能引起这类反应。约10%的妇女对镍过敏,珠宝饰物引起的皮炎很常见。人们在工作时接触某些材料也可引起皮炎(职业性皮炎)。
某些人在接触某一致敏物后再暴露于日光可引起皮炎,称为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或光毒性接触性皮炎。这类物质包括遮光剂、修面剂、某些香水、抗生素、煤焦油和油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