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明病证是指伤寒病发展过程中,阳热亢盛,胃肠燥热所表现的证候。其性质属里实热证,为邪正斗争的极期阶段。本证多因太阳经证不解,内传阳明化热而成。或因少阳病失治,邪热传入阳明而成;或因素体阳盛,初感外邪便入里化热所致。
临床表现
身热,不恶寒,反恶热,汗自出,脉大。
阳明的生理和病理
阳明,有阳气旺盛的涵义,是少阳、太阳阳气发展的高峰阶段。可见,阳明是阳热之气旺盛到了极点的恶象征。
实际上“阳明”只是一个代名词,其内容所指是包括脏腑(胃、肠、脾、肺)、经络(手足阳明、手足太阴)、气化等在内的高度综合体,这个综合体的主要生理是:保证气血精微的生化,协调全身气机的升降,发挥“后天之本”的作用,以维持人的生命功能。
阳明病的成因有三,一为太阳或少阳病失治,耗伤津液,邪热传于阳明;二为肠胃素热,燥热之邪以从其气,直反阳明;三为三阴病阳复太过,热邪亢盛,化燥成实而转属阳明。其发病的根据是素蕴燥热,发病的条件是失治或误治,伤津化燥,邪热内传,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。
阳明以燥气为本,在太阴湿气的制约下,相济为用,不致太过。如果脾湿不足,或伤津化燥,都可导致燥气亢盛(胃肠燥热)而为阳明病。若燥热之邪未于肠中糟粕搏结,而充斥于全身者,称为阳明经证;若燥热之邪与肠中糟粕相结,则称为阳明腑证。二者证侯性质均属里、热、实。